市律协领导分工

发布日期:2025-12-22  浏览次数:6484


一、专门委员会分管会长

 

序号

专门工作委员会名称

分管会长

1

纪律(惩戒)工作委员会

刘芳端

2

律师事务所建设与管理工作委员会

苏大连

3

实习律师管理与律师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

4

维权工作委员会

茅红星

5

宣传与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

6

长三角与南京都市圈律师工作委员会

7

县域律师工作委员会

沈小弟

8

会员事务工作委员会

9

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

10

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

   虹

11

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

12

女律师与老律师工作委员会

13

两公律师工作委员会

   

14

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
15

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


 

 

二、专业委员会分管会长

 

序号

专业委员会名称

分管会长

1

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

苏大连

2

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

3

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

4

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

茅红星

5

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

6

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

7

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

沈小弟

8

公司法专业委员会

9

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

10

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

   

11

金融与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

12

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

13

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

唐   

14

行政法专业委员会

15

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

 

 

  

 

三、行业管理区域分管会长

 

序号

划片区域

分管会长

1

公职、公司、法援律师、祥骏所

刘芳端

2

市属所

刘芳端(分管)

 海(协助)

3

镜湖区

苏大连

4

弋江区

茅红星

5

无为市

沈小弟

6

湾沚区、南陵县

 

7

鸠江区、繁昌区

  虹

 


 

注:

1.弋江区含三山经开区,鸠江区含芜湖经开区、自贸区;

2.分管会长除负责划片区域日常行业管理外,还负责划片区域内投诉案件的初查并提出处理建议;

3.秘书处协调分管会长划片区域行业管理工作,负责投诉案件转接工作,参与并协助投诉案件的初查。